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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護理師 - 健康促進 | 2019-09-18 | 點閱數: 524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稱疾管署)108 年 5 月 27 日至 9 月 10 日公布發生腸病毒 71 型陽性個案或年齡滿 3 個月(含)以上重症個案地區辦理。

本市安定區、東區、歸仁區、中西區、南區、關廟區、永康區、安南區、北區、新化區、柳營區、官田區、善化區、佳里區、安平區、麻豆區、白河區、仁德區、下營區及將軍區已符合「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暨停課要點」停課標準,請位於安定區、東區、歸仁區、中西區、南區、關廟區、永康區、安南區、北區、新化區、柳營區、官田區、善化區、佳里區、安平區、麻豆區、白河區、仁德區、下營區及將軍區之幼兒園,確依前開要點辦理並落實相關防治工作:

班級停課:幼兒園若 1 週內同 1 班級有 2 名以上(含 2 名)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感染腸病毒、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時,該班級應停課 7 日,此停課措施自本公告日起執行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

疫情通報:發現學(幼)童感染腸病毒時,應立即至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校安中心)辦理通報。

個案:落實「生病不上學」,要求學(幼)童立即請假至少一週(含假日共 7 天)至痊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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