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115年4月27日台南字第1150032300號函辦理。
二、鑑於本市近日發生校外人士擅自操作校園變電箱致觸電之意外事件,本局已函請台灣電力公司協助加強巡視校園周邊配電場所設備及安全圍籬之防護情形,以避免人員開啟誤觸。另該公司提醒學校,有關校園內所屬之自備高、低壓設備及箱體須加強辦理防護及上鎖措施,以維校園安全。
三、為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請各校除可依上開措施辦理外,亦可於變電箱、配電盤等設施明顯處加貼警語,以防止人員誤觸發生危險。另平時定期巡檢校園環境時,加強變電箱及配電盤之安全檢查;如發現有安全疑慮,立即洽請台灣電力公司或相關單位協助處理。
